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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级资质认定及实验室认可申请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中标候选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浏览次数:378 来源: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级资质认定及实验室认可申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23日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级资质认定及实验室认可申请咨询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来实(北京)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交通枢纽南楼五层507室

投标报价:壹拾叁万贰仟圆(132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年

第二候选人名称:河北中标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经开区科技园孵化器1号楼202室

投标报价:壹拾叁万伍仟圆(135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年

公示期: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和孔雀台路交口国家健康大数据产业园孵化器D栋315办公室,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551-65135039,邮箱:xiaoyangyang@hf-mtc.com。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